名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
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
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
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
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
详情介绍
2015年4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广东自贸试验区”)。广东自贸试验区实施范围116.2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60平方公里(含广州南沙保税港区7.06平方公里),深圳前海蛇口片区28.2平方公里(含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3.71平方公里),珠海横琴新区片区28平方公里。注:广州南沙保税港区已于2020年7月转为广州南沙综合保税区,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已于2020年7月转为深圳前海综合保税区。
2015年4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自贸试验区实施范围119.9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天津港片区30平方公里(含东疆保税港区10平方公里),天津机场片区43.1平方公里(含天津港保税区空港部分1平方公里和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1.96平方公里,),滨海新区中心商务片区46.8平方公里(含天津港保税区海港部分和保税物流园区4平方公里)。注:东疆保税港区已于2020年5月整合优化为东疆综合保税区,天津保税物流园区已于2020年5月整合优化为天津港综合保税区,天津港保税区已于2022年2月与天津港综合保税区整合优化为新的天津港综合保税区。
2015年4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建自贸试验区实施范围118.04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平潭片区43平方公里,厦门片区43.78平方公里(含象屿保税区0.6平方公里、象屿保税物流园区0.7平方公里、厦门海沧保税港区9.51平方公里),福州片区31.26平方公里(含福州保税区0.6平方公里、福州出口加工区1.14平方公里、福州保税港区9.26平方公里)。
2017年3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辽宁自贸试验区”)。辽宁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119.89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大连片区59.96平方公里(含大连保税区1.25平方公里、大连出口加工区2.95平方公里、大连大窑湾保税港区6.88平方公里),沈阳片区29.97平方公里,营口片区29.96平方公里。
2017年3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浙江自贸试验区”)。浙江自贸试验区实施范围119.95平方公里,由陆域和相关海洋锚地组成,涵盖三个片区:舟山离岛片区78.98平方公里(含舟山港综合保税区区块二3.02平方公里),舟山岛北部片区15.62平方公里(含舟山港综合保税区区块一2.83平方公里),舟山岛南部片区25.35平方公里。2020年8月,国务院批准浙江自贸试验区扩展区域。扩展区域实施范围119.5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宁波片区46平方公里(含宁波梅山综合保税区5.69平方公里、宁波北仑港综合保税区2.99平方公里、宁波保税区2.3平方公里)、杭州片区37.51平方公里(含杭州综合保税区2.01平方公里)、金义片区35.99平方公里(含义乌综合保税区1.34平方公里、金义综合保税区1.26平方公里)。
2017年3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河南自贸试验区”)。河南自贸试验区实施范围119.77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郑州片区73.17平方公里(含河南郑州出口加工区A区0.89平方公里、河南保税物流中心0.41平方公里),开封片区19.94平方公里,洛阳片区26.66平方公里。
2017年3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湖北自贸试验区”)。湖北自贸试验区实施范围119.96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武汉片区70平方公里(含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5.41平方公里),襄阳片区21.99平方公里(含襄阳保税物流中心〔B型〕0.281平方公里),宜昌片区27.97平方公里。
2017年3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重庆自贸试验区”)。重庆自贸试验区实施范围119.98平方公里,涵盖3个片区:两江片区66.29平方公里(含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8.37平方公里),西永片区22.81平方公里(含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8.8平方公里、重庆铁路保税物流中心〔B型〕0.15平方公里),果园港片区30.88平方公里。
2017年3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四川自贸试验区”)。四川自贸试验区实施范围119.99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成都天府新区片区90.32平方公里(含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区块四〔双流园区〕4平方公里、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0.09平方公里),成都青白江铁路港片区9.68平方公里(含成都铁路保税物流中心〔B型〕0.18平方公里),川南临港片区19.99平方公里(含泸州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0.21平方公里)。
2018年9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海南自贸试验区”)。海南自贸试验区实施范围为海南岛全岛。
2019年8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山东自贸试验区”)。山东自贸试验区实施范围119.98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济南片区37.99平方公里,青岛片区52平方公里(含青岛前湾保税港区9.12平方公里、青岛西海岸综合保税区2.01平方公里),烟台片区29.99平方公里(含烟台保税港区区块二2.26平方公里)。
2019年8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江苏自贸试验区”)。江苏自贸试验区实施范围119.97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南京片区39.55平方公里,苏州片区60.15平方公里(含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5.28平方公里),连云港片区20.27平方公里(含连云港综合保税区2.44平方公里)。
2019年8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广西自贸试验区”)。广西自贸试验区实施范围119.99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南宁片区46.8平方公里(含南宁综合保税区2.37平方公里),钦州港片区58.19平方公里(含钦州保税港区8.81平方公里),崇左片区15平方公里(含凭祥综合保税区1.01平方公里)。
2019年8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云南自贸试验区”)。云南自贸试验区实施范围119.86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昆明片区76平方公里(含昆明综合保税区0.58平方公里),红河片区14.12平方公里,德宏片区29.74平方公里。
2019年8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黑龙江自贸试验区”)。黑龙江自贸试验区实施范围119.85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哈尔滨片区79.86平方公里,黑河片区20平方公里,绥芬河片区19.99平方公里(含绥芬河综合保税区1.8平方公里)。
2020年8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北京自贸试验区”)。北京自贸试验区实施范围119.68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科技创新片区31.85平方公里,国际商务服务片区48.34平方公里(含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5.466平方公里),高端产业片区39.49平方公里。
2020年8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湖南自贸试验区”)。湖南自贸试验区实施范围119.76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长沙片区79.98平方公里(含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1.99平方公里),岳阳片区19.94平方公里(含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2.07平方公里),郴州片区19.84平方公里(含郴州综合保税区1.06平方公里)。
2023年10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新疆自贸试验区”)。新疆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179.66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乌鲁木齐片区134.6平方公里(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30.8平方公里;含乌鲁木齐综合保税区2.41平方公里),喀什片区28.48平方公里(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3.81平方公里;含喀什综合保税区3.56平方公里),霍尔果斯片区16.58平方公里(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1.95平方公里;含霍尔果斯综合保税区3.61平方公里)。
2019年8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河北自贸试验区”)。河北自贸试验区实施范围119.97平方公里,涵盖四个片区:雄安片区33.23平方公里,正定片区33.29平方公里(含石家庄综合保税区2.86平方公里),曹妃甸片区33.48平方公里(含曹妃甸综合保税区4.59平方公里),大兴机场片区19.97平方公里。
鄂州中化学数字园区
鄂州临空经济区中化学数字园区是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产业项目。本项目由政府和国企联合开发,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
项目定位与目标:
项目以产业与人才创新合作为先导,结合鄂州本地的综合优势,打造中部地区产业高地。旨在构建示范性产业创新基地和武鄂区域创新生态合伙人,加速鄂州成为中部地区创新资源集聚地。
产业方向:
项目产业定位为“智能制造、光电子及数字经济”三大方向,聚焦产业链、对接创新链、培育人才链、做优服务链。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引领,构建临空“智能制造、光电子及数字经济”产业集群生态。
项目影响:
项目将成为武鄂黄黄地区(武汉、鄂州、黄石、黄冈)独具代表性的“科技型、智慧型、智能型、生态型”园区。能极大增加本地就业,并成为鄂州市新地标,为加速城市开发建设、加快融入“两区一枢纽”提供有力支撑。
项目位于湖北省鄂州市临空经济区光电子产业园内,占地面积约216亩。北至鄂东大道,南至将军大道,西至磁湖四路,东临绿地水系。由34栋单体组成,建筑面积14.95万平方米。项目规划为墅级低密度厂房,业态上有独栋、双拼、定制等灵活组合的标准厂房,展示、研发、生产、培训等功能齐全,商业、公寓配套生活设施一站式到位。
项目实施计划从2022年到2024年,分三个阶段:一期开发规模约4.75万平米;二期开发规模约5.15万平米;三期开发规模约5.05万平米,开发计划随销售、出租情况和政府匹配的现汇工程调整。产业园区项目南区工程项目累计投资2.3亿元,除12#、14#定制化厂房及15#公寓楼,其余楼栋及配套均施工建设完成,于2024年5月份完成竣工验收,累计完成建安产值1.83亿元。目前正在进行竣工资料整理归档、竣工结算等收尾工作。目前根据政府建议,暂缓北区投资和建设,未进行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一期工程由11个楼号建成,1号是我们的科研转化中心(约4000㎡)2号楼是我们的研发中心(约6500平方米),其中的11栋为2-3层框架厂房,产品面积从1200㎡到2400㎡,其中3#楼和4#楼面积约为3600㎡(共3层),5#楼面积约为4600㎡(共3层),6#、7#、9#、10#面积约为2400㎡(共2层),8#、11#楼面积约为2800㎡(共2层),12#楼面积约为5000㎡(共2层),13#楼为研发厂房,14#楼为定制厂房,面积约为8200㎡(共2层)。项目一期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正式进入运营阶段。预计入驻企业100家,实现年产值20亿,税收1亿元。
招商去化情况。目前已建标准厂房2.75万㎡(3#-11#楼)。开累计销售1.01万㎡(其中销售0.72万㎡,以租代售0.29㎡)。
中国鄂州跨境电商产业园
鄂州临空经济区中国鄂州跨境电商产业园是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产业项目。本项目由政府和国企联合开发,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
项目定位与目标:
项目以产业与人才创新合作为先导,结合鄂州本地的综合优势,打造中部地区产业高地。旨在构建示范性产业创新基地和武鄂区域创新生态合伙人,加速鄂州成为中部地区创新资源集聚地。
产业方向:
项目产业定位为“智能制造、光电子及数字经济”三大方向,聚焦产业链、对接创新链、培育人才链、做优服务链。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引领,构建临空“智能制造、光电子及数字经济”产业集群生态。
项目影响:
项目将成为武鄂黄黄地区(武汉、鄂州、黄石、黄冈)独具代表性的“科技型、智慧型、智能型、生态型”园区。能极大增加本地就业,并成为鄂州市新地标,为加速城市开发建设、加快融入“两区一枢纽”提供有力支撑。
项目位于湖北省鄂州市临空经济区光电子产业园内,占地面积约216亩。北至鄂东大道,南至将军大道,西至磁湖四路,东临绿地水系。由34栋单体组成,建筑面积14.95万平方米。项目规划为墅级低密度厂房,业态上有独栋、双拼、定制等灵活组合的标准厂房,展示、研发、生产、培训等功能齐全,商业、公寓配套生活设施一站式到位。
项目实施计划从2022年到2024年,分三个阶段:一期开发规模约4.75万平米;二期开发规模约5.15万平米;三期开发规模约5.05万平米,开发计划随销售、出租情况和政府匹配的现汇工程调整。产业园区项目南区工程项目累计投资2.3亿元,除12#、14#定制化厂房及15#公寓楼,其余楼栋及配套均施工建设完成,于2024年5月份完成竣工验收,累计完成建安产值1.83亿元。目前正在进行竣工资料整理归档、竣工结算等收尾工作。目前根据政府建议,暂缓北区投资和建设,未进行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期工程由11个楼号建成,1号是我们的科研转化中心(约4000㎡)2号楼是我们的研发中心(约6500平方米),其中的11栋为2-3层框架厂房,产品面积从1200㎡到2400㎡,其中3#楼和4#楼面积约为3600㎡(共3层),5#楼面积约为4600㎡(共3层),6#、7#、9#、10#面积约为2400㎡(共2层),8#、11#楼面积约为2800㎡(共2层),12#楼面积约为5000㎡(共2层),13#楼为研发厂房,14#楼为定制厂房,面积约为8200㎡(共2层)。项目一期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正式进入运营阶段。预计入驻企业100家,实现年产值20亿,税收1亿元。
招商去化情况。目前已建标准厂房2.75万㎡(3#-11#楼)。开累计销售1.01万㎡(其中销售0.72万㎡,以租代售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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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投资促进数据平台主要服务于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由贸易港(园)区、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跨境工业区、保税物流中心、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以及与上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密切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政府管理机构和业内专业人士。国家级保税区招商服务平台致力于运用数据化、数字化、国际化营销工具,力争当好保税区域政府管理部门及其管理运营平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的桥梁,努力成为沟通园区、企业、行业、国内外市场之间密切联系的纽带,协力助推本行业和相关载体高效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新通道。
组织机构
企业文化
使命:服务并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高质量发展
愿景:建成高效的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投资促进数据平台
价值观:联合 精准 高效
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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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业务
1. 数字化与智能化:在线培训、智能学习平台将成为主流。
2. 个性化与定制化:根据学员个性化需求,提供定制化培训方案。
3. 多元化与跨界融合:培训内容和形式将更加多元化,与其他行业(如科技、文化)深度融合。
招商业务
1. 吸引投资:通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或企业吸引外部资金投入本地项目或企业,促进经济发展。
2. 品牌扩张:企业通过招商加盟方式,将品牌和经营模式授权给加盟商,快速扩大市场覆盖范围。
3. 资源整合:通过招商引入合作伙伴,实现技术、渠道、管理等资源的共享与优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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