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征求意见,2025年1月1日前请反馈。
2025/03/31

为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健康发展,规范货物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卡口管理,海关总署起草了《海关总署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卡口管理相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就《征求意见稿》是否存在影响公平竞争事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海关总署网站(网址:http://www.customs.gov.cn),进入“首页>互动交流>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二、电子邮件:bhcaptain@sina.com。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海关总署口岸监管司,邮政编码为:100730,信封表面请注明“《海关总署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卡口管理相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起至2025年1月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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