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5号),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84%关税;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之前,货物已从启运地启运,并于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至2025年5月13日24时进口的(以下称“在途货物”),不加征本次加征的关税。现就上述措施有关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申报进口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货物,在现行征税方式、适用关税税率(现行适用的最惠国税率或暂定税率与已实施的加征关税税率之和)基础上加征本次加征的关税。
二、对“在途货物”,进口企业可申请不加征本次加征的关税。进口企业应自行核实原产于美国进口货物的运输情况,确认装载有关货物的运输工具已于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之前从启运地启运,且相关货物于2025年5月13日24时前申报进口。
申请不加征本次加征关税的“在途货物”,应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后申报进口;对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等出区内销和区外加工贸易内销等贸易方式下进口货物,申请不加征本次加征关税的,应在2025年5月13日24时前申报内销进口。
三、对“在途货物”申请不加征本次加征关税的进口企业,其相关进口货物应当按如下要求申报:
(一)进口货物报关单“启运日期”栏目应填报入境货物离开境外第一个装运口岸的日期,填报的启运日期应在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之前,同时应在备注栏注明“<加征关税在途货物>”。
其中,对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等出区内销和区外加工贸易内销等贸易方式下进口货物以及其他无实际进出境货物,申报时应在随附单据栏目上传货物运输情况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包含货物自境外启运地运输至进境地的启运地、启运时间、运输路线等信息),同时应在备注栏注明“<加征关税在途货物>”。
(二)在进口申报环节,进口企业需作如下声明:
“本单位承诺,已核实进口货物符合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第三条规定的情形,申请不加征本次加征的关税。本单位对申报内容及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对在2025年5月13日24时之前已申报进口(对于采用提前申报方式进口的货物,该时间指运输工具申报进境时间),且已缴纳本次加征关税的货物,进口企业经自行核实进口货物运输情况,确认有关进口货物符合“在途货物”的规定,可向海关申请退还相关税款及利息,按本公告第三条(二)的规定向海关作出声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加工贸易项下进口原产于美国的货物,现行保税政策不变,具体管理要求如下:
(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进口原产于美国的货物,其加工后的成品,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不得保税流转,内销时按对应的全部保税料件申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保税进口原产于美国的货物,其加工后的成品(含副产品、残次品),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不得保税流转,应当办理出口离境或内销手续,且加工后的成品(含残次品,不含副产品)内销时按对应的全部保税料件申报。
(二)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加工贸易手(账)册(B手册、C手册、E账册、H账册、TH账册、TG账册)项下的进口料件属于原产于美国的,加工贸易企业可实施专用手(账)册管理。加工贸易企业在手(账)册设立、变更时,应在专用手(账)册表头的备注栏首位注明“[M]”。加工贸易专用手(账)册项下所有成品不得保税流转。
加工贸易企业未能实施专用手(账)册管理的,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在加工贸易手(账)册设立、变更时,对原产于美国的保税料件和相关成品,应在其商品项的商品名称首位注明“[M]”,与原产于其他国家(地区)的同类货物分开商品项备案。
(三)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的物流账册(TW账册、L账册)涉及原产于美国的货物的,不得开展改变商品编码或原产地的简单加工业务。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5年4月9日
公告下载链接:
鄂州中化学数字园区
鄂州临空经济区中化学数字园区是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产业项目。本项目由政府和国企联合开发,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
项目定位与目标:
项目以产业与人才创新合作为先导,结合鄂州本地的综合优势,打造中部地区产业高地。旨在构建示范性产业创新基地和武鄂区域创新生态合伙人,加速鄂州成为中部地区创新资源集聚地。
产业方向:
项目产业定位为“智能制造、光电子及数字经济”三大方向,聚焦产业链、对接创新链、培育人才链、做优服务链。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引领,构建临空“智能制造、光电子及数字经济”产业集群生态。
项目影响:
项目将成为武鄂黄黄地区(武汉、鄂州、黄石、黄冈)独具代表性的“科技型、智慧型、智能型、生态型”园区。能极大增加本地就业,并成为鄂州市新地标,为加速城市开发建设、加快融入“两区一枢纽”提供有力支撑。
项目位于湖北省鄂州市临空经济区光电子产业园内,占地面积约216亩。北至鄂东大道,南至将军大道,西至磁湖四路,东临绿地水系。由34栋单体组成,建筑面积14.95万平方米。项目规划为墅级低密度厂房,业态上有独栋、双拼、定制等灵活组合的标准厂房,展示、研发、生产、培训等功能齐全,商业、公寓配套生活设施一站式到位。
项目实施计划从2022年到2024年,分三个阶段:一期开发规模约4.75万平米;二期开发规模约5.15万平米;三期开发规模约5.05万平米,开发计划随销售、出租情况和政府匹配的现汇工程调整。产业园区项目南区工程项目累计投资2.3亿元,除12#、14#定制化厂房及15#公寓楼,其余楼栋及配套均施工建设完成,于2024年5月份完成竣工验收,累计完成建安产值1.83亿元。目前正在进行竣工资料整理归档、竣工结算等收尾工作。目前根据政府建议,暂缓北区投资和建设,未进行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一期工程由11个楼号建成,1号是我们的科研转化中心(约4000㎡)2号楼是我们的研发中心(约6500平方米),其中的11栋为2-3层框架厂房,产品面积从1200㎡到2400㎡,其中3#楼和4#楼面积约为3600㎡(共3层),5#楼面积约为4600㎡(共3层),6#、7#、9#、10#面积约为2400㎡(共2层),8#、11#楼面积约为2800㎡(共2层),12#楼面积约为5000㎡(共2层),13#楼为研发厂房,14#楼为定制厂房,面积约为8200㎡(共2层)。项目一期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正式进入运营阶段。预计入驻企业100家,实现年产值20亿,税收1亿元。
招商去化情况。目前已建标准厂房2.75万㎡(3#-11#楼)。开累计销售1.01万㎡(其中销售0.72万㎡,以租代售0.29㎡)。
中国鄂州跨境电商产业园
鄂州临空经济区中国鄂州跨境电商产业园是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产业项目。本项目由政府和国企联合开发,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
项目定位与目标:
项目以产业与人才创新合作为先导,结合鄂州本地的综合优势,打造中部地区产业高地。旨在构建示范性产业创新基地和武鄂区域创新生态合伙人,加速鄂州成为中部地区创新资源集聚地。
产业方向:
项目产业定位为“智能制造、光电子及数字经济”三大方向,聚焦产业链、对接创新链、培育人才链、做优服务链。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引领,构建临空“智能制造、光电子及数字经济”产业集群生态。
项目影响:
项目将成为武鄂黄黄地区(武汉、鄂州、黄石、黄冈)独具代表性的“科技型、智慧型、智能型、生态型”园区。能极大增加本地就业,并成为鄂州市新地标,为加速城市开发建设、加快融入“两区一枢纽”提供有力支撑。
项目位于湖北省鄂州市临空经济区光电子产业园内,占地面积约216亩。北至鄂东大道,南至将军大道,西至磁湖四路,东临绿地水系。由34栋单体组成,建筑面积14.95万平方米。项目规划为墅级低密度厂房,业态上有独栋、双拼、定制等灵活组合的标准厂房,展示、研发、生产、培训等功能齐全,商业、公寓配套生活设施一站式到位。
项目实施计划从2022年到2024年,分三个阶段:一期开发规模约4.75万平米;二期开发规模约5.15万平米;三期开发规模约5.05万平米,开发计划随销售、出租情况和政府匹配的现汇工程调整。产业园区项目南区工程项目累计投资2.3亿元,除12#、14#定制化厂房及15#公寓楼,其余楼栋及配套均施工建设完成,于2024年5月份完成竣工验收,累计完成建安产值1.83亿元。目前正在进行竣工资料整理归档、竣工结算等收尾工作。目前根据政府建议,暂缓北区投资和建设,未进行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期工程由11个楼号建成,1号是我们的科研转化中心(约4000㎡)2号楼是我们的研发中心(约6500平方米),其中的11栋为2-3层框架厂房,产品面积从1200㎡到2400㎡,其中3#楼和4#楼面积约为3600㎡(共3层),5#楼面积约为4600㎡(共3层),6#、7#、9#、10#面积约为2400㎡(共2层),8#、11#楼面积约为2800㎡(共2层),12#楼面积约为5000㎡(共2层),13#楼为研发厂房,14#楼为定制厂房,面积约为8200㎡(共2层)。项目一期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正式进入运营阶段。预计入驻企业100家,实现年产值20亿,税收1亿元。
招商去化情况。目前已建标准厂房2.75万㎡(3#-11#楼)。开累计销售1.01万㎡(其中销售0.72万㎡,以租代售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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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投资促进数据平台主要服务于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由贸易港(园)区、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跨境工业区、保税物流中心、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以及与上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密切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政府管理机构和业内专业人士。国家级保税区招商服务平台致力于运用数据化、数字化、国际化营销工具,力争当好保税区域政府管理部门及其管理运营平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的桥梁,努力成为沟通园区、企业、行业、国内外市场之间密切联系的纽带,协力助推本行业和相关载体高效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新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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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业务
1. 吸引投资:通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或企业吸引外部资金投入本地项目或企业,促进经济发展。
2. 品牌扩张:企业通过招商加盟方式,将品牌和经营模式授权给加盟商,快速扩大市场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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